招标公告

辽宁大学崇山校区食堂油烟净化器采购及排烟管道改造项目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名称:辽宁大学崇山校区食堂油烟净化器采购及排烟管道改造项目

2.项目地点:崇山校区食堂

3.项目参数:

序号

名称

规格

数量

单位

1

低空排放静电UV光解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

外形尺寸:900*1040*1340mm;流量:20000立方米/小时,电压:220V;功率:1600W;

1

台

2

净化器支架及减震装置

采用国标40mm*40mm角钢焊接制作,底部配减震胶垫。

1

台

3

管道变径

采用供板法兰及国标镀锌板制作,板材厚为1.0mm。

1

套

4

管道

采用供板法兰及国标镀锌板制作,板材厚度为1.0mm。

20

平方米

5

管道支架

采用国标40mm*40mm角钢焊接制作。

4

个

4.预算控制:本项目总预算限价人民币13440元,超过限价投标无效。

5.报价要求:总价包干,含油烟净化设备、人工、耗材、运输、税费、旧设备拆除、排烟管道改造、垃圾清运、安全防护等全部费用,无额外隐形收费。

二、项目内容

1.设备更换,需拆除原有旧设备,采购安装全新大风量、高匹配油烟净化器,确保设备负荷余量充足,满足后厨全时段油烟净化达标排放。

2.排烟管道改造,需延长排烟管道共计20米,优化排烟路径,提升整体净化效果。

3.改造完成后需完全解决油烟散排、净化不彻底问题,排烟通畅、油烟排放符合环保监管标准。

4.设备质保期不低于1年,施工工艺规范,无漏烟、串烟、漏油隐患。

5.施工期间做好防火、断电安全防护,施工损坏设备照价赔偿。

6.能够严格错峰施工,不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就餐运营秩序。

三、资质要求

1.具备合法营业执照,经营范围含油烟净化设备销售、安装、管道改造相关施工服务。提供复印件。

2.具备完善的售后维保体系,可提供及时维修、调试服务。

3.近三年内无安全事故、环保违规不良记录。

四、文件要求

1.施工方保证具有从事该项目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资质资料。
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用于授权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竞标),并附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。

3.施工人员从业相关资质证明。

4.报价文件。

5.售后保障条款及无安全事故、环保违规不良记录承诺书。

6.油烟净化器、排烟管道及本项目所有配套设备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;油烟净化器需提供第三方机构产品型式CMA检测报告(报告中必须有“饮食业油烟”检测项目),所有质量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,证明产品检验合格、质量满足本项目要求。

所有文件加盖公章,封装装订。

五、付款方式

施工完成并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,采购人收到施工单位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。

六、其他要求

1.投标书一式四份(一正、三副),密封报送,封条加盖公章。

2.投递标书时间及地点:2026年11月5日9:00-11:00,将密封投标文件送至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服务保障中心楼203房间。进校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入校。

项目内容咨询电话:吕老师13700010774


 

 

 

服务保障中心

2026年10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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